房地产,作为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其中涉及到房屋买卖问题汇总如下:
一、住宅70年产权期满自动续期;
二、已抵押的房子,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三、买房前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四、接受中介服务又绕开中介,使不得;
这些都跟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
一、住宅70年产权期满自动续期
众所周知,现在中国的住宅土地使用权限一般是70年,那么70年期满后怎么办?会不会收回土地使用权?一直是大家希望得到解答的问题。
这次《民法典》有了明确的答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续期要交费的,要交多费用,还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请放心,买70年产权的房子不用担心到期会被收回,房子一定还是你的。
买房时也要关注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所剩的使用权期限较短,那很可能将面临一笔续期的费用。
二、已抵押的房子,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贷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才会为我们解除抵押,在解除抵押后,房子才可以过户。
而民法典实施之后,这个问题将有新的操作方式。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即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
小编近期也有咨询了银行的朋友,很有可能是以转按揭的方式来操作(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有可能是购买人的贷款银行来偿还出售人的贷款。
这样一来,买卖房产的流程效率就提高了,将有助于成交量的提升。
三、买房前须查明房产的居住权
首先要注意,现在的房屋都没有设置居住权!居住权制度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而房产所有权人可能会在自己的房产上为亲人或保姆,甚至是小三小四设置居住权。
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所以2021年起要买二手房时,最好要先查明是否有设置居住权,有的话最好别买。
四、接受中介服务又绕开中介,使不得
相信大家都清楚,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中介公司会收取一般按房价的2~3%的中介服务费。如在上海徐汇一套三房的房子在1000万左右,中介公司则需要拿走将近二十多万的中介费。看着这么大一笔钱被中介赚走,不少人会耍起“小聪明”想私下绕过中介与出售人直接签约,也就是俗称的“跳单”。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国家从法律层面上否定了投机不诚信的人,也给了房产经纪从业人员有明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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