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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外资机构获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2021-08-16 15:30:31   来源:城市金融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基金”),对公司章程草案无异议。这是继贝莱德之后,又一外资机构获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富达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富达国际在亚太区的经营实体,后者是一家以共同基金管理为主的投资管理公司。富达国际是继贝莱德、路博迈之后,第3家提交公募基金公司设立申请的外资机构。

2020年8月21日,贝莱德基金成为我国境内首家获准设立的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今年6月11日,贝莱德发布消息称,中国证监会已向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颁发了业务许可证,批准贝莱德以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加速,外资也在加速“抢滩”中国市场,深度开拓相关业务。证监会近日依法核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收购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限于参与科创板、创业板跟投)。

另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名录显示,今年7月份新批准了1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周琳)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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