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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瑞斯康达被行政处罚 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因涉及“专网通信”骗局导致财报虚假记载,瑞斯康达(603803)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8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专网通信”骗局始作俑者隋田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开展并无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深蓝迅通表面上是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公司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垫资方:其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再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通过这样的方式,深蓝迅通长期为隋田力提供垫付资金。
上述行为最终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3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7亿元。据此,瑞斯康达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包括公司创始股东李月杰、朱春城等在内的8名相关责任人也悉数领罚。
鉴于公司已被行政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买入瑞斯康达股票,无论在2021年6月2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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