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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热文: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轻伤无法赔偿怎么办?
2023-06-21 07:53:58   来源:韶观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接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轻伤无法赔偿怎么办?

如果轻伤不能赔偿,当事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下来后,被告的合法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以在有可用财产后继续执行。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实体权利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商业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刑事被告人和其他犯罪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审判终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中受害者的物质损失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实际损失和不可避免的损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立法上没有明确的定义。理论界的学者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但在表述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上,都有着相同的观点,并明确了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同时,都将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和目的界定为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其他指导意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管辖机关不包括公安机关,也不包括人民检察院机关,这里的民事诉讼虽然是附带的,但本质上是民事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不是民事诉讼的主管机关。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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