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项目基建期设备税金能否抵扣
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后,对生产销售简易征收货物购进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建筑项目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填写3%。
根据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用于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的。否则,不可以的。
根据我国增值税管理相关规定,对于购买成品油,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根据现在的成品油市场,只要消费者提供真实的税号和公司名称等符合开票条件的信息,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抵扣,企业不能任性,否则有虚开专用发票之风险。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下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企业油卡使用比较复杂,有业务招待用油卡,有赠送供应商油卡,有员工福利油卡等。企业车辆类型也较复杂,有生产经营用车辆,有员工福利车辆,有承租车辆,有出租车辆等。
一般来讲,购油单位都是统一采购成品油的,然后发卡给各种车辆使用,使用后凭加油回笼记录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不是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合法抵扣的,需要根据油卡使用性质予以厘清,以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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