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10 页
(资料图)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8 页
(六)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10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3〕307 号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2 时止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2,512,640.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3 年 6 月 8 日贵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申请通过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395,13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32,907,776.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 号),贵
公司获准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 , 每股 面 值 1 元 , 每股 发 行 价 格为 人 民 币 6.58 元 , 可募 集 资 金 总额 为
已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应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0,915.14 元(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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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819,079.74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叁仟零叁拾玖万伍仟壹佰叁拾陆元(¥30,395,13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163,423,943.74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512,64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02,512,64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0 年
币 332,907,776.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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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2 时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 占注册
出资 出资 本次增加额
资本总 资本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30,395,136.00 9.13 30,395,136.00 30,395,136.00 9.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小 计 30,395,136.00 9.13 30,395,136.00 30,395,136.00 9.1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302,512,640.00 100.00 302,512,640.00 90.87 302,512,640.00 100.00 302,512,640.00 90.87
小 计 302,512,640.00 100.00 302,512,640.00 90.87 302,512,640.00 100.00 302,512,640.00 90.87
合 计 302,512,640.00 100.00 332,907,776.00 100.00 302,512,640.00 100.00 30,395,136.00 332,907,776.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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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整体
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8 日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284720788 的营业执照。贵公司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512,640.00 元,折股份总数 302,512,640 股(每股面
值 1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3 年 6 月 8 日贵公司董事会《关
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贵公司申请通过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0,395,136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0,395,136.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55 号),贵公司通过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4.88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32,907,776.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332,907,776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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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30,395,136 股,占股份总数的 9.13%,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为 302,512,640 股,占股份总数的 90.87%。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2 时止,贵公司实际已向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58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4.88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4,000,000.00 元(其
中 不 含 税 金 额 3,773,584.91 元 , 增 值 税 226,415.09 元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 费、股份登记费、印花税合计
元 , 其 中 : 计入 实 收 股本 30,395,136.00 元 ,计 入资 本公 积 ( 股本 溢价 )
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 302,512,640.00 元,本次发行
后 贵 公 司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332,907,776.00 元 , 其 中 ,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元,占注册资本的 90.87%。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6,180,915.14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6,180,915.14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披露费 245,283.02 元、股份登记费 28,674.66 元、印花税 48,466.8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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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仅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
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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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仅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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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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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仅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彩琴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陈彩琴本人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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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郑丹美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未经郑丹美本人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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